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

官媒侮辱香港法制居心叵測


夏蟲果然不可語冰!內地官媒及評論人就是不懂法治為何物!只是,他們偏偏喜歡對法治特別是香港的法治說三道四,指指點點,教人覺得可笑又可鄙。

  自從七警案裁決及判刑後,本地藍絲及部份建制派人士已在不斷為七警抱不平,有的公然侮辱主審法官,有的則明示暗示法官是外籍人士所以有偏頗,對案中的事實及是非曲直全然不理會。不知是想為這些歪理謬論撐腰還是有其他政治考慮,內地官媒連續兩天發表評論批評今次裁決,觀點仍然是政治先行,質疑法官是外國籍,先天性的帶有立場上的偏頗;接着又批評香港法制保留了殖民地色彩及港英時代訓練的司法法律人才,令整個制度容易出現立場問題影響對案件的判斷。人民日報海外版昨天的評論就充滿這樣的歪理。

  人民日報是內地頭號官媒,評論港事自然不是隨意為之,肯定有政治任務。問題是不管是人民日報的評論還是較早前環球時報的評論水平都低得難以置信,連法治ABC也弄不懂。簡單來說,法治最基本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涉案人士的膚色、宗教、種族、政治見解等有不同對待,更不會搞甚麼立場先行或由立場決定裁決。

  偏偏內地官媒的評論卻開口閉口講法官站錯立場,不明白、不了解香港的特殊情況及基本法的重要性,甚至指法律體系及法官沒有建立起對中國憲法和基本法的忠誠。我們不知道官媒所指的對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忠誠是甚麼意思,只知道法治要求法官恪守法律條文及法治精神,超越黨派政治之上,不受任何政治立場左右,現在官媒要求香港法官講立場,它想在香港實踐那惡名昭著的三權合作嗎?它要香港法院及法官像內地法庭那樣成為黨的工具、維穩的機器?

  法治的另一個重要元素是保護公民權利及自由。不管任何人,當他們的基本權利、自由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時,法院都是他們討回公義的地方。市民被毆打、侵犯受傷,法院必需公正處理為他們追究犯事的人。警務人員或執法人員執勤時遇襲的話,法院及法官同樣會保障他們的權利與安全,懲處襲擊者。過去香港法院一直如此,在涉及曾健超的案件中包括七警案也沒有例外。正是這種不問背景、不偏幫任何人的傳統令香港建立健全法治社會,不會像內地那樣幾十年來「黨大還是法大」都搞不清,不會讓法律法院變成政府專政工具。

  至於一再拿香港法制內有英籍法官做文章,指法院受港英還有影響更是一派胡言,是對香港法治體系及法律界人士的侮辱。香港實行的是普通法體系,不但基本法對此有清楚規定,當年起草基本法時不管內地或香港草委對「港法治港」及普通法體系更是珍而重之,盡全力保存以免受內地法制影響。而香港要延續普通法制,不免要跟其他行普通法制的國家及地區交流,也有必要吸納來自海外包括英籍的法律界專才。

  可以說,外籍法官是香港法律體系的必要元素,也帶來重大的貢獻。官媒卻一再在這問題上大造文章,針對外籍法官作無理批評,這勢將令外籍法律界人士卻步,令香港吸引不到最優秀的法律人才,變相挖走法律體制的基石,實在既愚蠢又危險。

  回到七警案的具體情況。官媒強調他們是在執勤及維護治安時犯錯,情有可原,根本不應檢控,更不用說要被判囚兩年。是的,七警在處理佔中運動時的確面對沉重工作壓力,但作為專業執法人員即使面對壓力也不可能妄顧法紀,知法犯法,更不應該蓄意把市民抬到暗角拳打腳踢予以傷害。像這樣的濫權違法行為不可能不追究,不可能不嚴肅處理,不然濫權行私刑的情況可能越來越多,市民的權利及自由難有保障。

  北京不久前發生「雷洋案」,剛從足療店離開的雷洋被警察以嫖娼罪拘捕,押解途中雷洋突然死亡。家屬看到他的屍體各處都有嚴重傷痕,右額更被重擊瘀腫。家屬及死者親友努力奔走追究事件,但在北京當局施壓下,涉事警員不但最終沒有被起訴,家屬更要「決定放棄全部訴訟活動」,並且不能再就案件公開發言及申寃。

 官媒對香港法制胡亂批評,難道它想香港出現翻版「雷洋案」?我們對此怎能不堅決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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