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

撐警行動只會幫倒忙


  那個理不直氣不壯的甚麼撐警大遊行除了淪為辱罵法庭、法官,渲洩對佔中運動不滿的活動外實在一無是處,對警隊聲譽沒有幫助,對法治精神有損害,並令香港蒙羞。寄語搞手們不要再動輒以撐警為藉口撈政治本錢,更希望律政司積極跟進追究自七警案審結以來的種種侮辱法庭法官的言行,制止類似歪風,以保障法院、法官的獨立及權威,避免法治受進一步損害。

  撐警大遊行實在理不直氣不壯。警隊依照法律及專業操守紀律維持社會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當然值得支持。但今次七名警察所做的事卻恰恰相反,他們不但不是在保障市民安全,反而在毫無必要的情況下出手傷害市民。

當日佔中期間曾健超已因為向執勤警務人員淋液體被捕,雙手已被扣鎖,沒有任何反抗能力。正常恰當的做法是把被捕疑犯帶返警署扣押及進一步調查。可七警捨確當及合法程序不為,而是把曾先生抬到暗角再拳打腳踢,令曾先生身體多處受傷。這種向被捕疑犯行私刑傷害的做法不僅違法,也違反警隊的紀律及原則,實在無法輕恕,只有透過法律追究。而法院及法官經過認真仔細聆訊,檢視大量人證物證及現場拍下的片段,又讓七警的辯護律師有為被告充份辯護的機會才作出罪成的判決。在這樣情況下團體居然搞甚麼撐警大遊行,質疑法官裁決及侮辱法法官,難道他是要支持警隊有違法同私刑的權利?難道他們認為警察有凌駕法律的地位?

  七警、警隊以至一般市民對裁決有疑及不滿當然可以,香港的司法制度本身就有上訴制度讓被告可以把案件提到上訴法院以至終審法院尋求推翻判決,確保本身的權利及司法公正,不會因個別法官的想法或判斷決定一切。支持警隊的團體或市民真要撐七警或認為判決不公的話大可以用籌款或其他方式協助他們上訴,並為他們聘請更有經驗的法律團隊處理案件。選擇上街遊行喊口號及辱罵法官對七警的處境卻沒有任何幫助,對警隊形像也沒有任何好處,反而令人有是非不分的感覺。這些撐警團體是在撐警還是在幫倒忙不是很清楚嗎?

 團體發言人說,七警執行反佔中任務時壓力極大,又受到挑釁,一時意氣才犯下今次錯誤,所以情有可原。這樣的辯解實在說不過去。警隊是專業執法隊伍,受過嚴格的訓練,有嚴謹的紀律及辦事規則,可以應對複雜多變以至對抗性的場面。事實上絕大部份警務人員一直都能盡忠職守,按法律及規則辦事,竭力保障市民的安全與權利。過往從沒有發生過這種公然把被捕人士抬到暗角行私刑的案件。即使的去年的旺角騷亂,當時情況更緊張,壓力更大。警務人員為了保護同袍及市民更需要向天鳴槍示警。但應付騷亂過程中也沒有發生行私刑把疑犯抬到暗角毆打事件。由此可見,壓力大不足以影響警隊的判斷及表現,真正問題在於七警忘記了法律及紀律!

  更要不得的是,今次遊行又或是先前在法院外的撐警行動變成辱罵法官、法院的鬧劇,有參與者以不堪的言語、口號辱罵法官,有人以藤條般硬物擊打印有法官頭像的標語,更有人提出威嚇性的語言。這樣的表現既不尊重法官及法庭的權威,更是對他們作出直接間接的威脅。若果類似的言行越來越多,越來越激烈,法官便有可能感到自身的安全受到威脅,進而影響他在訊時的表現及裁決,甚至損害他們的獨立性。法治及司法獨立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也是港人的驕傲,若果任由法院及法官受到不堪的侮辱,市民以至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也肯定會打折扣。

七警案對警隊、對香港的國際聲譽已做成重大的損害,警隊要重建聲譽,重建市民的信心不容易,若再加上這些不顧是非幫倒忙的撐警行動,只怕警隊跟市民的隔膜更難消除,甚至要賠上法治受損的重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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