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爺曾俊華在預算案花了些篇幅談到旺角騷亂,又說香港人愛香港天經地義,自然不過,不必打着甚麼「本土」旗號,更沒有理由讓某些激進團體、人士壟斷本土這名號。
財爺的話一出,立時被「本土」人士在網上「招呼」,難聽的話不少,這裏就不說了。
向來對所謂「本土」或「本土派」的名號敬而遠之,認為他們內容含糊不清,三不五時就變一次,有些議題只為了方便某些「教主」、「領導」排斥敵視某些人,又為了搞分化挑起敵我矛盾。佔中運動時就反來覆去,先認為冇用,接著盡力騎劫,然後再拆大台把運動搞散!總之「公仔我贏字你輸」,乜都「教主講哂」!
其實,以香港 context 原居民最有資格用「本土」這名號。新界某些大家族如姓鄧、姓文的好歹在香港落戶也有幾百年,少的也在英治以前,比當今自封為「本土」的人老資格得多。
好了,若果新界居民不算本土,那在英治時代開始居住在香港的人包括東亞銀行李氏家族或何東家族該算「本土派」了吧!很可惜,他們也不算。事實上只有被幾位教主及他們的徒子徒孫認可的人才算是本土派,其他不是偽本土就是左膠、大中華膠、真心膠……,都不是本土派。
那麼,堅持香港核心價值如民主、自由、人權的該算本土了吧!抱歉,也不算。這些人不是被劃為離地中產就是左膠或和理非教徒,絕不是本土!
跟香港淵源深的不算,捍衞香港核心價值的也不算,那本土除了自我陶醉自以為高人一等以外還有甚麼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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