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

獨立調查旺角騷亂是唯一出路


農歷新年期間旺角發生嚴重警民衝突及騷亂後,泛民主派議員及多位學者立時提議彷效港英政府年代的做法,成立由法官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深入的調查騷亂及暴力衝突的成因、過程以及政府、警隊的應變方法,一方面探究騷亂的深層及制度因素,另一方面尋求長遠的疏導辦法,避免歷史重演之餘更希望防止衝突及暴力再升級。可惜,梁振英政府完全無視這個合理合法的要求,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堅持把衝突看成刑事或破壞治安的案件,只由警方負責調查及檢討,而所謂檢討也不過看看警隊有沒有足夠的裝備、訓練、部署應付類似的事件。

  我們認為,梁振英政府的做法完全是一種鴕鳥政策,不肯正視社會及政治現實,又不考慮長遠社會穩定及整體利益,實在短視及不負責任。若果執迷不悔,繼續把騷亂當成單純的治安問題,社會撕裂及躁動肯定不斷惡化,再發生嚴重騷亂已不是會不會的問題,而是甚麼時候的問題。

  把帶有政治訴求及元素的街頭騷動或衝突定性為治安問題是大多數政府的慣技,東西方都一樣。中國政府就把毒奶粉案受害苦主的請願行動說成是尋釁滋事,是騷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把苦主代表如趙連海拘捕下獄,好一陣子才釋放。印度聖雄甘地在南非為有色人種維權,發動遊行,結果就被管治當地的殖民地政府強行拘留,當成trouble maker。這樣的「定性」對當權者而言最方便也最容易混淆視聽,因為只要把事作說成是治安事件就可以把責任完全推在發動及參與行動的人身上,政府不但不需負責,還可以堂而皇之的採取更強力的鎮壓行動。

然而,政府把事件說成是街頭暴力或治安事件不能取消騷動背後的政治及制度成因,更不能紓解潛在的矛盾。今次旺角騷亂中的暴力包括掟石、燒車、攻擊記者、途人及受傷警察雖然不正當不正義(not righteous),但背後隱藏對制度及公權力的不滿及憤怒是掩不住的,也是不能不面對的,單純由警隊調查及拘捕頂多只能對渲洩怒意的個人作懲處,對社會積累的不滿卻全未疏解,反而可能添上新的「債」。只有全面檢視政治、社會、官民的深層次矛盾,才有可能進入問題的核心,再開始疏解紓緩。要做到這一點,調查不可能由警隊進行,也不可能由政府負責,必需透過獨立公正及沒有政治背景的新機制進行,成立由大法官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是最佳選擇。

  有了這個委員會收集意見及證據,再透過委員會的聽證程序,大家可以聽到騷亂中不同人物的證詞,聽到組織行動人士的說法,掟石者的自白,前線警員的苦水或憤怒,小販的不平,旺角居民的記憶,記者的觀察……等。把這些組合起來,我們不但可以對整場騷亂有更廣闊全面的圖像,各項事實將會更清楚明確,行動背後的想法、情緒也將能更顯現。

  在這個堅實的事實基礎上,不管政府及市民都能更有效判斷當天發生了甚麼事,發生的是有組織的騷亂還是偶發的行動又或是積怨的大爆發。

  更重要的是,這樣一個調查及聽證過程可以讓全社會、所有香港市民來一場深刻的反省,檢視我們的社會得了甚麼病,發生了甚麼問題。事實上對不少香港市民而言,旺角騷亂中出現的暴力衝突場面相當令人震驚及不安,過往一直是核心價值的文明理性非暴力便似煙消雲散,剩下的只有暴力相搏,剩下的只有力強者勝的森林定律。香港為何有這樣的轉變,情況會不會再變壞不是很值得深思反省嗎?獨立調查正好提供了這樣的機制,讓所有人停一停,想一想,往下去能不能有改變,能不能避免朝暴力之路走下去。

  不管從政治、社會以至政權的角度來看,農曆年的旺角騷動都是一次重大危機,壞影響與撕裂正不斷滲透到社會不同角落。這樣的重大管治危機怎麼可能由警察包辦調查處理,怎能不來個全面調查並向市民作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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