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

讓梁振英面對尼克遜的命運吧!


  因水門醜聞被國會彈劾最終自行辭職下台的尼克遜對權位看得極重,不肯隨便認輸,對傳媒、國會調查他涉及的不當行為包括妨礙司法公正深惡痛絕,面對鐵證如山也不肯承認失誤。即使下台後好幾年接受訪問,他仍然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千方百計找辯解,還拋下了這樣一句話:When the President does it, that means that its not illegal(凡是總統做的事都不會是不合法的)。

  尼克遜當然希望這句話是事實,因為按這樣的邏輯,只要他以總統身份下的決定不管是找人破門竊取政治對手的機密、教唆官員妨礙合法調、非法竊聽對話、銷毀證據……等都立時變成合法或至少不再非法,沒有人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可惜,這只是尼克遜的白日夢,從傳媒到國會到執法機構仍不斷追究他的過失當違法行為,最終令他不得不引咎下台。

  此時此刻,梁振英顯然有著尼克遜般的憧憬。在梁振英眼中,他以特首之位做的事和決定都不會是失當或違法的,因此都不該被追究責任。他若不是這樣想,怎麼會對立法會UGL專責委員會如此輕蔑不尊重,不但繞過正常程序找周浩鼎暗中擾亂委員會的工作流程及調查範圍,不但一再批評立法會的調查是沒有根據的政治逼害,更千方百計想DQ調查委員會最有專業會計知識的成員--梁繼昌,藉此打擊調查委員會的工作。像這樣恃權位胡作胡為,不顧確當程序,不尊重立法會及議員獨立權力的人,跟尼克遜的言行不是很類似嗎?可我們能讓這樣的人計謀得逞嗎?能不堅持追究他的失誤嗎?

  事實上梁振英收取UGL 400萬英鎊(當時值港幣5000萬左右)酬金一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絕不能輕輕放過。更重要的是,儘管事情已揭發近三年,案件的很多基本事實仍沒有弄清,梁振英也沒有清楚解釋。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先生前天就在梁振英的臉書寫下九問梁振英的留言,公開要求梁振英就UGL酬金事件多個不清不楚的問題作回應,包括:梁振英收取對方400萬英鎊以支持UGL收購戴德梁行一事是否已知會公司董事、債權人和股東,並取得他們同意?為何離職協議不是由戴德梁行與梁振英簽訂?梁振英收取報酬後是否承諾不批評UGL的收購行動?梁振英何時收取酬金及有沒有作出申報……等。

  梁振英一直強調涉及UGL事件的事實已清楚顯示他沒有任何問題,外國執法機構也沒有跟進,可法律界人士張達明先生隨便數一數就有至少九個重大疑問沒有澄清,公眾甚至連梁振英究竟何時收到酬金,有沒有打算申報也被蒙在鼓裡。梁振英說的事實已清清楚楚不是睜眼說謊嗎?面對始終不願開誠佈公的梁振英,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能不加把勁積極調查事件,給市民一個交代,不負市民的重託嗎?

  當然,梁振英的失誤及不當作為已不僅UGL事件這樣。他為了干擾UGL調查不顧行政立法權力的分別,不顧基本法規定的立法會職權,公然以特首權勢干擾立法會的工作,為自己製造有利的處境。像這樣公然蔑視踐踏立法會尊嚴及權力的行為,像這樣嚴重破壞行政立法關係的行為絕不是一時的失誤。而是接近瀆職的濫權行為。

  為了保護立法會的尊嚴,為了止未來特首再有類似的濫權做法,立法會當然有必要全力追究梁振英私通周浩鼎干擾立法會調查的事。二十八位非建制派議員已聯署動議啟動彈劾特首的程序,追究梁振英的責任。雖然在建制派佔多數的情況下彈劾動議難以通過,但梁振英如此胡作非為踐踏議會絕不能漠視,議員絕對有必要以實際行動追究禍首保護議會的尊嚴。

  香港是法治社會,重視權力制衡,不容任何人包括特首隻手遮天,凌駕法律、確當程序及其他機構的法定權力。梁振英的所作所為已明顯越過社會接受的底線,並擺出一副凌駕一切、睥睨一切的態度,我們怎能硬食他的不當行為?就讓他面對尼克遜那樣的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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