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二度災害


北京市郊上周一場貧民/低端人口住宅發生大火,共有十九人被燒死包括八名小孩。這本已是一場巨大的城市災難,需要政府妥善處理包括安置居民,調查可能的安全隱患等。

  誰知北京市政府在撲滅火災後第一時間做的是製造更多災民,是令更多人流離失所,一家老少被逼在零度的天氣下捲起鋪蓋四處奔波找棲身之所,甚或要被逼倉卒還鄉。救災居然變成製造第二次災害,強國首善之地的城市管理可真是能人所不能,超英趕美!

  事緣火災後北京市政府下達「死命令」,要盡快整治火災隱患。要知道不按「死命令」辦是要丟官的,北京不同地區的官員即時「做野」,當晚就對可能成隱患的住宅實行停電停水,並限令住戶三天之內連同個人物品遷出。不走的話公安、城管會強行抓走,留在住宅的物品作為棄置物品搬走毀掉。

  總之,三天之內就要這些「低端人口」或貧民家散人也散,在首都無立足之地。其實根本不必三天,在「小雪」寒夜斷人家水電,那些住宅根本住不了,居民想不盡快撤走也不可能。

  形同貧民窟的公寓、住宅有風險當然該整理,可整理也得配合安置政策,讓居民不致無家可歸。現在,沒有任何安置只管趕走居民及拆屋,這不是二度傷害又是甚麼呢?

  而且,出現違規、不安全公寓是市政府監管不力之過,居民其實是受害者。誰知一遇事故,要負責及受害的反而是居民,這不管怎樣看都是在欺侮無權無勢的窮人。

  中國政府常說要消滅貧窮人口,把貧窮人口趕走不是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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