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

特赦是帶著良好願望的幻想


  如何修補嚴重的社會撕裂分化不但是剛過去的特首選戰主題,也是大部分市民心目中逼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各方面都在想方設法看如何緩解。有的如候任特首林鄭月娥建議加強與各黨派溝通,並任命不同政見人士加入政府以收窄分歧;有的認為北京需全面改變對香港的強控制政策才有出路;也有很多人強調要作出制度上的改革特別是引入真普選才能從根本解決不同意見人士的矛盾。

  有泛民主派人士包括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昨天以個人身份提出一些算是破格的想法,包括成立調查委員會檢討佔中運動的成因過程,建議特首考慮運用基本法的權力赦免佔中參與者及違法警員的刑責,讓佔中爭議盡快淡化,讓社會重新出發。

  根據他們的解釋,佔中運動爆發是因為政治制度出了重大問題,要解決也該從政治層面入手,深刻檢討制度不公固然必要,特赦參與佔中運動市民及學生也是一部分,因為此舉可證明特區政府明白市民對制度不公的怨憤,願意和解。

 特赦建議不算石破天驚,其實在運動過後也有人提出,包括佔中三子的戴耀廷。不過,今次胡、楊兩人重提引發的反應卻相當負面,建制派固然批評特赦形同「放生」違法人士,損害法治;即使民主派陣營也對有保留,認為建議未經深思熟慮,無助修補裂痕。最終兩人因未在黨內、泛民內部討論就輕率提出建議而道歉,胡志偉還決定收回言論。

  胡、楊二人有心修補社會裂痕的好意不必懷疑,引發強烈批評也許有點始料不及。其實,特赦建議不是甚麼洪水猛獸,做法本身有好處也有風險,作為議題社會大可以仔細討論。

  從好處看,新特首願意特赦佔中參與者至少表示政府明白佔中是個重大政治問題而不純然是法律或違法問題,運動實質上是對體制不公及扭曲的質疑,大批市民在別無他法下被迫參與公民抗命。因此,要清理佔中的糾結,政府需要考慮非常手段包括特赦。事實上承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而特赦代表的正是這樣的一步。

  此外,特赦佔中參與者及期間違法執法人員可以令涉及佔中的政治爭議盡快平息,可以減少社會為此而付出的重大政治代價。佔中運動醖釀到爆發三年來不管社會整體或不同個人都付出了重大代價,有的身陷獄中,有的長期受訴訟糾纏。未來每一宗涉及佔中的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都會再翻開社會傷痕,引發新一波的爭議以至肢體衝突,進一步毒化社會氣氛。權衡之下,特赦的做法有它的好處。

  歷史上香港也有進行特赦的先例。七十年代初港英政府在港督麥理浩治下大力肅貪,成立ICAC全力調查政府內部特別是警隊的貪污狀況,到77年引發警隊衝擊ICAC總部的政治危機,威脅社會以至政治穩定。港督麥理浩隨後宣佈特赦77年以前的貪污案件,集中針對往後的貪污勾當,迅速平息了危機。換言之,特赦違法者儘管是非常及破格的手段,但不是洪水猛獸,運用得宜可以有效解決政治危機。

  當然,動用特赦權力有它的代價及風險,其中最重要的是對法治的影響。佔中雖然是政治行為,帶有重大的政治含義,但發起人及參與者都明顯違反了法律,甚至是刻意以違法行為作出抗爭方式,以達致最大政治效果。特赦參與者會否發生政治訴求可凌駕法律的錯誤訊息不能輕視;而特首運用權力繞過法律程序同樣會影響法律的公平,讓部分人逃出法網。

  不過,最大的問題還是北京及建制派根本不會接受特赦這樣的做法及由此而來的其他變革。從佔中運動開始,北京就視之為大逆不道挑戰中央權力的違法行為,並發動大規模的輿論及行動反對佔中。到運動平息後北京各級官員及建制派都強調要追究到底,懲治參與的人特別是發動者及組織者。近幾個月他們就不斷發動輿論攻勢要求政府盡快起訴佔中運動核心人物。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怎可能接受林鄭特赦佔中參與者?

  何況特赦只能是和解的第一步,它必需配合其他政策、制度上的改革才能真正收效。當年港督麥理浩特赦貪污警察後強調下不為例,又銳意強化ICAC的獨立地位,為反貪防貪行為制訂指引,此後一直嚴打貪官及貪腐行為,終於克服社會上廣泛的貪污情況。新特首要促成社會和諧,特赦後還得大幅改革政制,包括引入真普選,打破特權小圈子壟斷,防止西環干政。她有能力這樣做嗎?北京及建制派會容許她這樣做嗎?答案顯然是不可能。

  從政治情勢看,特赦建議背後雖有良好願望,但此時此刻只能是一廂情願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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