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

入獄


曾健超先生已正式開始他的牢獄生涯,大概要到三十多天後才能重獲自由。三十多天大約一個月多一點,對生活萬日如常的人而言也許不過從一個出糧日另一個出糧日,很快就過去。

 可對身陷牢獄失去自由的人來說,一天24小時也不好過,30多天更是度日如年,不好受,不易受。只能說,曾先生選擇不上訴而接受入獄五個星期的判決需要相當勇氣,令人既惋惜又佩服。

  就如他說,參加抗爭就明白要付出代價,一旦跨進合法過不合法的灰色地帶,就有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即使只是抗爭過程兵荒馬亂中意外越界也不能免除刑責。曾先生敢承擔法律責任而不是拖延糾纏下去,既表明自己光明磊落承擔責任,也可以向後來者、其他抗爭者說明,抗爭不是在鍵盤按幾下掣、網上改一下圖這樣簡單,它涉及權力關係及制約,不能隨時reset、delete;任何走上抗爭特別是所謂「無底線抗爭」之路的人都得明白這個道理,不能輸打贏要賴皮。


  不一定人人都會肯定曾先生的做法,一些參與撐警大會的人大概覺得他咎由自取,早該坐牢;至於那些常鼓吹人家「勇武」抗爭的教主、團體們則會指曾先生儍,認為没必要接受「惡法」、「港共政權」的懲罰。但曾先生主動承擔責任後至少理直氣壯,跟所有人說他為自己的理想,抗爭勇於負責。跟梁頌恆、游蕙禎等明明宣誓時挑釁北京又不敢認的態度相比,曾先生才是真正漢子。

但願他在牢獄不會吃太多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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