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

「首置」莫忘與「僭建」失憶



  雖然見識過位於九龍塘唐英年大宅地下的二千呎「唐宮」,但看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屯門海詩別墅的千呎僭建地庫還是有大開眼界的感覺。那千呎地庫劃分了多個不同用途的空間,有二百呎的band房,有至少可以放200支酒的酒窖,還有過百呎的私人影院與寬敞休息室。不要說擠在劏房、籠屋的市民,每人平均居住面積只有幾十平方呎的公屋居民,死慳死抵才能買入四百呎樓宇讓一家四口居住的中產階段只怕也恨得既流口水也牙痕痕。
  更令人不解及氣結的是,近十年來一直享用這千呎僭建空間的鄭司長一直在說自己太忙沒在意千呎地下室是僭建的,那她在夾band、嘆紅酒、窩在私人影院看電影時享受這偷來的空間時該是不忙的了吧,為何她仍然沒有為意這地庫是僭建的,是不應該存在的呢?
  直到東窗事發上任前的一刻,她才匆匆向特首報告,才不情願的向公眾披露。這真是因為太忙嗎?還是因為想蒙混過關公職與僭建兼得?還是以為自己是社會精英高人一等不必守一般市民的規定?
 其實,只要看看鄭司長如何處理她去年夏天購入的六千萬南區豪宅就知道,即使再忙也不會忘記涉及自己利益的事。那個同樣有僭建物的豪宅在去年八月買入,當時早已透過公司擁有多個物業的鄭司長卻記得利用「個人」首次置業的身份購買物業,省回超過六百萬稅款。技術上看,鄭司長先前買入的物業都是公司名義擁有,「符合」所謂首置的標準。可這個事例清楚反映,當涉及本身利益時,鄭司長即使公務、私務(訟裁、教書、公職)再繁忙還是不會忘記用盡各種優惠及着數來避稅,賺取最大的利益。
  把兩件事放在一起可見,同一個鄭司長在買豪宅時再忙也記得用首置」避稅,卻又可以隨便把天天對著的千呎僭建物忘記得一乾二淨。這教人如何信服!
  再看鄭司長近幾個星期處理僭建問題的方法、態度更教人感到疑點重重,難以釋懷。海詩別墅的大規模僭建曝光後,鄭司長沒有第一時間清楚交待、解釋及道歉已是不該,已反映誠信及政治判斷有重大問題。好了,等了又等尊貴的司長終於願意面向公眾,上電台phone-in節目解畫,平息風波。以政治術說來說,這是個come clean(洗底)的最好機會,找一個友善的媒體及節目讓你暢所欲言,把所有不見得光、未爆的炸彈先行引爆,一次過拆彈,讓風波就此平息。
  偏偏鄭司長卻還是左閃右避,說一半不說一半,在節目中不肯交代手上其他物業是否有僭建,到節目過後大半天即當天深夜才匆匆發新聞稿披露擁有的其他物業包括南區豪宅都有僭建物需要處理,會盡快向屋宇署提交方案及進行還原。早上的電台節目本該是準備充足有料全爆的時刻,可在這樣一個難得的機會鄭司長仍然不肯全數交待,仍然把部份僭建問題隱而不說,到傳媒全力追訪調查下才在大半天後披露。這已不是擠牙膏式交代,而是刻意隱瞞!
  除了誠信、隱瞞問題,鄭司長的政治判斷、觸覺之差當可說前所未見。從憲制上看,特區政府官員除了向中央政府問責外也要向立法會及市民問責,當中立法會更是基本法明文規定負責監察政府及官員的機構,特首作為特區頭號官員也得定期向立法會交代,問責,有重大事件更會特別搞答問大會。律政司司長作為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發生涉及個人誠信的醜聞,自然更有必要到立法會向議員講清楚說明白。
  可事件發生至今超過三星期,鄭司長仍無意或不願到立法會作全面交代,出席專責事務委員會會議也扭扭捏捏,一時說本月尾可出席,一時又說到下月尾另一次會議才作回應,還再三強調出席會議是解釋工作計劃,不是交代僭建問題。這樣的態度完全視立法會及自己的憲制責任、政治責任如無物,不管甚麼派別的議員都沒有理由輕輕放過不作追究。要是像鄭司長那樣也可以過關,往後政府官員即使有甚麼醜聞惡行只拋下一句沒有考慮辭職就水火不侵冇需問責。這樣的立法會顯然比橡皮圖章更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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