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

輩份與道理


  在某論壇上,有青年人問林鄭月娥可否承諾明年3月立法會補選不會DQ候選人。林鄭月娥登時板起臉教訓年青人,說自己儘管想跟年青人同行、溝通,但還是有底線的,就如父母對子女也有底線一樣,例如不會讓他們吸毒。而她的底線就是依法辦事。也因為依法辦事,所以不可能作出不DQ的承諾。

  依法辦事固然是香港的權貴高官的口頭禪,以父母跟子女模式來比喻跟年青人的關係同樣常掛在他們包括林鄭口邊。可這樣的類比實在不倫不類及惹年青人反感。

  從政治上看,年過16或18歳的年輕人已是不折不扣的公民,跟父母一樣有平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也得為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任,跟父母無涉。官員如林鄭硬要擺父母架子,來個論資排輩,這跟現代平等政治參與完全不搭調。

  西方開放社會的政治領袖以至官員不管在政治集會、選舉宣傳以至日常跟民眾溝通時,都不會自比為民眾的父母或父母官,總是說fellow citizen或 fellow American,原因就是尊重公民的平等權利與地位。香港的官員、特首怎麼連這樣的道理也不懂。

  而且,要說服年青人接受接受政府的觀點,擺事實講道理才是正道,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即使年青人不接受,他們也得好好想想為何不接受,如何反駁,有何理據捍衛自己原來的觀點。不訴諸理由而訴諸身份或輩份,年青人感到的不是以理服人,而是以勢壓人,甚至令他們感到說話的官員理不直氣不壯,要加上長輩的身份來加強說服力。

  對正在努力探索世界、建立自己主張的年青人來說,這樣的言論、這樣的官員怎會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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