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

從「查理周刊」血案看「寬容」


  每次發生像上星期巴黎「查理周刊」那樣涉及宗教或種族仇恨的襲擊或血案後,總會到書櫃把荷裔美籍歷史學家房龍(Hendrik Willem Van Loon)的「寬容」(Tolerance)找出來翻一下,好提醒自己兩件事:其一是因宗教、種族、意識型態而傷人殺人的情況不絕於歷史,可說是人類的常態,反倒是寬容、共融這樣的價值是罕有珍品,經常受破壞。其二是歷史上每個民族、每個宗教都曾有逼害、殺死教義、信仰、想法不同的人的事,並不是回教徒獨有的情況,不應輕易上升到甚麼文明衝突、文化戰爭……之類的想法。
  翻到第五十二、三頁 (啟明出版社中譯本),就會看到雅典人逼害哲學家蘇格拉底的事蹟。不管是商人、平民都不喜歡他,因為蘇格拉底總是在提出不同的意見要他們考慮,要他們了解其他人的想法及理據再作決定。他是這樣說的:「任何問題都需要充份考慮正反兩方面的意見,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所以人們必須享有完全自由的、不受權威干涉的討論各種問題的權利。」蘇格拉底的溫和、理性在正、反對決中反而成了極端分子,大家都想置他於死地。終於他被帶上法庭,判了死罪。蘇格拉底沒有畏縮,飲下毒藥,安然「離去」。
翻到第149頁,可以看到惡名昭著的宗教法庭和「異端裁判所」。這些從羅馬教廷伸出來的權力架構把任何看不順眼的人、意圖自己追尋世界謎團的人,或只是被誣陷的人半夜三更從床上拖下來,丟進骯髒的監獄好幾個月或是好幾年,有的在期間被帶上法庭,最後被燒死在火柱,有的則在監獄慢慢發瘋然後死去。最荒誕的是,他們到死也不知道被控何罪。
到372頁便是法國大革命領袖羅伯斯庇爾的惡行,看到他在掌權後如何通過法律剝奪懷疑有叛國罪和異端邪說罪的人的一切保護,一個半月內把一千四百多人送上斷頭臺。沒多久,他自己也步上斷頭台,成為自己一手所定法律的犧牲品。
合上書,其他不寬容的事一一湧上心頭。二戰期間納粹德國的 "Final Solution"把超過六百萬猶太人一車車運到集中營,一個個送入毒氣室。然後是六十年代中國的文化大革命,數以千萬計的人從知識份子到幹部到學生到科學家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被長時間批鬥虐打,被關進苦牢,有不少更被殺或虐待至死。然後是七十年代柬埔寨波爾布特政權,他們為了建立「新紀元」,把過百萬獨立思考的人,不緊跟波爾布特政權的人殺掉,堆成一個又一個萬人塚,屍骨處處。還有九十年代南斯拉夫內戰,塞爾維亞族人把在Srebrenica 屠殺過萬波斯尼亞回教徒,傷痕到現在還未癒合。
  當然還有回教極端組織如伊斯蘭國、亞蓋達的暴行。他們把無辜的記者、志願人員虐殺,還割下他們的頭臚以示威嚇。他們用AK47步槍衝入「查理周刊」雜誌社,冷酷的以亂槍殺害搖筆桿的漫畫家、作者及編輯。為的是他們承受不了不同的想法及意見,想令他們消失。
顯而易見,「寬容」,容納不同意見及想法,讓大家以筆桿而不是槍桿處理分歧從來不是一帆風順的事,也沒有成為共同遵守的價值及標準,所有人都必需花大氣力堅持悍衛才能存續。
  「查理周刊」一些同業倒下了,可「查理周刊」沒有倒下。更重要的是不能包容「查理周刊」的社會氛圍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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