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

許智峯罪不致DQ


  看見那位叫葛珮帆的「尊貴議員」正經八本、大言不慚的說許智峯議員令立法會蒙羞只覺胸口發悶,差點要吐出來。這位一度自稱博士(近兩年因被質疑學歷有問題已放棄)的民建聯成員跟她的黨友和建制派同伙的所作所為才真正令立法會蒙羞,才是議會的恥辱。
  稍稍回顧一下她們的劣績就能得出這樣的結論。葛珮帆有位黨友叫周浩鼎,2016年新當選不久就自甘墮落,妄顧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官員的天職,不顧立法機關制衡行政機關的基本法規定,肆無忌憚的私通當時的特首梁振英,把立法會調UGL收受回佣事件的專責小組文件交給梁振英,還讓他作修改和加上有利他的內容。像周浩鼎這樣赤裸裸出賣立法會、出賣選民委託的人才是立法會的恥辱。

  葛珮帆的另一位黨友柯創盛,從參選立法會開始在學歷申報上就不盡不實,公開說自己是英國某大學碩士,還跟記者說自己可以拿出相關的證明文件。可直到當選上任後,柯創盛始終沒有老實交代,更沒有拿出學歷證明以示清白,校方更表示沒有柯的入學紀錄。由此可見,柯創盛的學歷跟葛珮帆一樣充滿水份,並從來不肯坦白交代,實在形同欺瞞選民、市民以獲取議席,他們的誠信、品格之低下才真正令立法會蒙羞。
  當然還有那位眾目睽睽下高呼「殺無赦」口號的何君堯。他的言行完全是在鼓吹暴力,煽動市民對不同意見者採取激烈手段。何君堯事後不但毫無悔意,沒有道歉半句,對市民、立法會無法追究他(因建制派護航)還洋洋自得。若果說許智峯議員行為不當以及暴力,何君堯言行的暴力程度不知高多少倍,他的死不認錯態度不知惡劣多少倍!
  更可怕的是,葛珮帆及她的建制派同伙在警方調查還未完成,案情還未完全清楚之際就急不及待的提出譴責議案,要盡快DQ許智峯議員的席位,對他作出法律以外的政治懲處。我們不贊同這樣的議案,也不認為有足夠理據DQ許議員。
  許智峯議員上周在立法會大樓與政府人員糾纏及短暫搶去手提電話的行動的確粗暴、魯莽及不恰當,也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他這樣的行為理應受到批評及譴責,泛民主派方面已就此發聲明譴責,他所屬的民主黨更暫停他黨籍及開始紀律調查。而若果事件涉及刑事責任,許議員也不能迴避,包括被調查、檢控等,事實上警方事發後已即時開展調查及蒐證。
  目前不知道調查進展及詳情,但許議員無疑要為他的不當行為負上法律責任,結果可能被定罪、判刑及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現段是否需要急不及待追究他的政治責任及DQ他的議席實在是個大疑問。
  更重要的是,許議員的行為遠未達到足以DQ他議席的地步。要通過譴責議案DQ議員,關鍵在於他的行為是否對公共政策、公眾利益構成重大損害;是否嚴重違反選民的授權例如濫權或涉及貪腐;是否涉及重大的個人誠信操守問題。
  從公眾利益看,許議員的粗暴行為無疑對被搶手機政府人員造成一時的驚嚇及心理影響,但對立法會的運作,包括法案及議事程序、審批撥款等沒有任何影響,也沒有對公帑造成任何損失。
  其次,許議員今次的行為絕不涉及個人利益,沒有以權謀私拿到甚麼好處,他只是不滿政府派人貼身監察議員行踪而一時作出魯莽行動而已。也就是說,許議員今次的行為不涉及任何濫權、貪瀆行為,因此要DQ他實在過嚴過苛。
  至於個人誠信、操守,今次的失控行為無疑粗暴魯莽,但不涉及個人誠信問題,許議員在事發後已先後兩次公開道歉、也向受威嚇的政府人員發信致歉。相比死不認錯的何君堯之流,相比隱瞞住宅長期有僭建沒有申報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許議員的誠信操守比他們好得多,立法會建制派對何君堯、鄭若驊選擇輕輕放過,卻急不及待想DQ許議員,道理上完全說不過去。

  許智峯議員的確犯了錯,也得要為自己的錯誤承擔法律責任,但建制派乘人之危,把事件不斷升溫以求DQ他的議席卻不但毫無道理,更反映他們不斷利用議會的多數優勢無理DQ 真正的民意代表,削弱制衡政府的力量,強化建制霸權。我們絕不能讓他們的惡劣意圖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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